用AI说爱,算不算表白?
可你眼中深情的对白 如烟花短暂
新鲜感终归不是爱
回忆在倒带 要怎么释怀
说着放下却陷入无限循环
……
这(zhe)是(shi)最(zui)近(jin)丁(ding)禹(yu)兮(xi)粉(fen)丝(si)耳(er)机(ji)里(li)无(wu)限(xian)循(xun)环(huan)的(de)一(yi)首(shou)歌(ge)消(xiao)散(san)对(dui)白(bai)
这首歌的诞生过程被粉丝们津津乐道:基于对《永夜星河》的喜爱,粉丝纷纷以丁禹兮和虞书欣这对影视CP的音视频素材进行二度创作。有人用AI模拟了两人声音,演唱了一首热门歌曲《消散对白》,因为逼真的声线和适配的音乐,让这一“禹宙中欣”版本备受推崇。宠粉的丁禹兮立即积极回应,购入歌曲版权,亲自演唱,将其收入自己2024年12月发行的同名音乐专辑。
这是一场偶像与粉丝的双向奔现,偶像预选了市场,粉丝预订了物料,而制作了demo的AI成为其中关键的一环。
那(na)是(shi)不(bu)是(shi)以(yi)后(hou)每(mei)个(ge)人(ren)都(dou)能(neng)通(tong)过(guo)A(A)I(I)工(gong)具(ju)直(zhi)接(jie)成(cheng)为(wei)偶(ou)像(xiang)的(de)制(zhi)作(zuo)人(ren)呢(ne)别(bie)急(ji)其(qi)实(shi)这(zhe)个(ge)过(guo)程(cheng)中(zhong)涉(she)及(ji)很(hen)多(duo)社(she)会(hui)学(xue)法(fa)学(xue)经(jing)济(ji)学(xue)问(wen)题(ti)我(wo)们(men)不(bu)妨(fang)模(mo)拟(ni)一(yi)下(xia)自(zi)己(ji)为(wei)偶(ou)像(xiang)创(chuang)作(zuo)歌(ge)曲(qu)的(de)过(guo)程(cheng)看(kan)看(kan)都(dou)需(xu)要(yao)处(chu)理(li)哪(na)些(xie)关(guan)键(jian)节(jie)点(dian)
现在假设有一名丁禹兮的忠实粉丝 Alice,她是音乐小白,但想为偶像创作一首原创歌曲,为了实现这个愿望,她首先要了解什么是AIGC?
AIGC全称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,意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。AI通过训练模型对大量数据进行学习之后,可以根据用户输入的条件,生成想要的内容。所以Alice购买了某个音乐创作AI的使用权,输入这样一行指令:“给丁禹兮创作一首歌曲,古风,嵌入永、夜、星、河”,并输入了丁禹兮的歌曲作为声音参考。稍等片刻,她将会听到丁禹兮在自己耳边轻唱:薄寒生于永夜,朗月冲破浮云,天光摇碎了红叶,星河乍现在三更……
在Alice的眼中这只是短短数秒的等待,然而对AI而言这却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。AIGC包括三个关键要素——数据、算力和算法。
数据就是它学习所需要的歌曲资料库,这个库当然越大越好,歌词囊括自《诗经》以来所有的古诗词,曲谱上至公元前1400年的胡里安人圣歌下至上一秒刚刚上线的网络音乐。接下来就要考验它的算力也就是硬件能力了,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最多的数据,将是对计算能力的巨大挑战。最后,会输出怎样的歌曲将取决于该AI特定的技术流程,也就是算法。比喻一下就是:你花钱雇了一个制作人,他先去听了若干首歌曲(数据),依靠自己强大的头脑(算力),按自己的逻辑(算法)创作了一首符合你要求的歌曲。
好,现在Alice拥有了一首名为《禹你共赴星河》的歌曲,接下来的问题是:这首歌曲到底算是Alice的创作还是AI的创作呢?
AIGC在音乐领域的应用已经十分广泛,包括辅助作词、作曲、模拟演唱、根据图文视频生成背景音乐等等,根据《202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总报告》披露的数据测算,基于AIGC的音乐生成工具在国内市场应用率已达到35%,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,也必然衍生出相应的利益分配问题。他们是村中最强壮的人,是狩猎与守护这个村落的最重要力量,也都在锻体,有人握着不知名的巨兽骨骼打磨而成的白骨大棒,也有人持着黑色金属铸成的阔剑,用力舞动,风声如雷。
若《禹你共赴星河》要想出售或赠与丁禹兮演唱,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:这首歌算Alice的创作作品吗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对作品的定义是:“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”,AIGC是否算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呢?对此有个现成案例可以参考。
2023年底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“全国首例AI文生图侵权案”,原告(利用AI生成图片者)起诉被告(下载图片并裁剪水印使用者)侵犯署名权和传播权,最终法院判定原告胜诉。判决阐述认为:“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,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、选择提示词、安排提示词的顺序、设置相关的参数、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等。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,故涉案图片具备了‘智力成果’要件"。 可见使用AI进行创作也是一种智力投入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——判决又同时强调:“并非所有智力成果都是作品,只有具备‘独创性’的智力成果才能构成作品。”
什么意思呢?如果Alice只是发了一串简单的指令,就将生成歌曲直接当成自己的创作显然太过草率,只有当Alice运用自己的乐理知识对生成的内容进行调整,修饰,筛选,融进了自己的审美和个性化的东西之后,这才能算是自己的作品。
显然,AI只能是一种辅助工具而不能成为创作的唯一主体,创作没有投机取巧一说,就算是钛合金粉也不能滥竽充数。
现在《禹你共赴星河》在AI的辅助下终于以“作品”的形式出炉了,那Alice可以联系丁禹兮了吗?别急,还有一个法律问题先要解决,那就是—— 版权的归属!
我们来看一下,在创作过程中涉及了几方?AI算一方,AI开发者算一方,Alice算一方,他们三方都是创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,那么作品的版权该如何分配?
很明显AI首先被排除在外,尽管名为“人工智能”,但说到底它只是一个融合了多种技术和应用的综合领域,并非拥有自由意志的生物体,我们公认它是一种工具而不是一位同事。“版权保护”这个概念默认“人”是行为主体,而“非人”显然在普世认知上不包括在内。
AI开发者呢?很多国家的法律允许人类将AI艺术品作为自己的知识产权,如英国的相关法律认为:创作过程中,对不可缺少的环节进行组织的人可被视为作者。尽管这类法律对判定都有严苛的限定,但无疑让开发者群体成为AIGC版权的有力竞争者。
AI音乐开发公司Endel和华纳音乐合作推出了多张音乐专辑,最终将公司参与开发的6名员工列为音乐作者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AI开发者也可以成为《禹你共赴星河》的作者,但是当他们向Alice收取使用费之后,就证明他们将自己定位为“工具提供商”,并获取了相应的利益,而真正的使用者Alice将无可争议地成为该作品的创作者。
好了,现在关于AIGC法律层面的问题暂时捋明白了,Alice可以把歌交给丁……叮叮,你有一个新的消息,请注意查收!一根散发着莹莹绿霞的柔弱柳条在风中轻轻摇曳:===第一章 朝气蓬勃===前面还有一个序章,大家不要漏看。
A(A)l(l)i(i)c(c)e(e)暂(zan)停(ting)了(le)丁(ding)禹(yu)兮(xi)的(de)手(shou)点(dian)开(kai)新(xin)信(xin)息(xi)你(ni)确(que)认(ren)你(ni)在(zai)用(yong)A(A)I(I)写(xie)歌(ge)而(er)不(bu)是(shi)在(zai)被(bei)A(A)I(I)奴(nu)役(yi)落(luo)款(kuan)是(shi)李(li)白(bai)
“李白”是刘慈欣短篇科幻小说《诗云》中的一个神级存在外星人的化名,祂誓要写出超越李白的诗歌。为此TA消耗太阳系大部分能量,穷举出了所有文字的排列组合,构造了“诗云”。理论上来说“诗云”包含了最完美的诗歌和最糟糕的呓语,然而神却输了,因为TA没有办法将那首诗鉴别并检索出来。面对“诗云”的“李白”,就如同面对AI世界的Alice,他们都不确定到底谁才是工具?
也许你也像Alice一样,认为是自己在付费使用AI工具,而没有意识到:这个工具正是以你为工具制造出来的!
你所写发布的每一个朋友圈,你和朋友的每一段对话,你浏览的每一个网页,你点赞的每一个短视频,你分享的每一篇心灵鸡汤,你填写的每一串验证码…… 都可能是AI训练中的一环,在AI的眼中达·芬奇的《蒙娜丽莎》和你加了滤镜的照片是等价的,都是练习用的一副像素。就像Alice没有意识到自己曾经发布的一篇关于丁禹兮的影评文章,也是AI参考的数据之一,这首《禹你共赴星河》的创作其实也有自己的功劳,哪怕占比非常微小。但她所支付的使用费,而并没有因此分给她相应比例的利润,至少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人主张过自己的“数据资产权利”。
互联网是AI的训练场,训练模型是教学计划,所有的数据都是教科书,每一个互联网用户都在无意间编写了其中的一章。随着AI越来越广泛的应用,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大,数据使用费的转移支付将成为越来越凸显的一个问题。也许有一天,你签署某个软件的使用协议时,将会出现这样的字样“若您同意将自己的使用数据用于AI训练,将分享如下权益……”” 面对大孩子的取笑,小不点憨憨的笑着,黑亮的大眼眯成了月牙状,毫不在乎,坐在陶罐前用木勺舀奶,吃的很香甜。
好吧,这个问题还需要深入探讨,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结论,而你正急着将《禹你共赴星河》交给丁禹兮,那就赶快行动吧!
对,说的就是你,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——游走在AI时代的Alice!
图片来源:新浪微博 / 豆瓣 / 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