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医药销售新乱象,治理手段也要随之而新。
▲资料图:市民在药店购买药品。图/新华社
文|罗志华
针对媒体反映的“一药双价”“带金销售”等医药购销乱象,国家医保局“出手”了。
据新京报报道,12月20日晚,国家医保局下发“关于对个别药企虚开发票制造‘两套价格’问题进行关注”的函件指出: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上述问题,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,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,坚决反对“一药双价”“带金销售”(以医生和医疗机构为主的对象收取回扣,或者一些医药企业通过学术会议等渠道虚开会议、虚构讲课费、虚开发票等行为行贿)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国家医保局这次“出手”加强监管,是因为“一药双价”已成为“带金销售”新形式。目前,一些药品存在两套价格,即“底价”和“开票价”。药企先将药品按“开票价”销售给经销商,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。交易完成后,药企再把“开票价”与“底价”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,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手段洗白并提现。这样一来,经销商手中就有大量资金进行“带金销售”。” 群孩子顿时愁眉苦脸,个个没精打采,不情不愿的围坐在了四周,像是晒蔫了的叶子般。
过去,各级药品经销商层层加价,“医药代表”表现活跃,药品流通环节开七八张发票、加七八次价是常事。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的“两票制”,不失为治理中间加价的好办法。“两票制”规定药品出厂开一次发票,药品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,整个销售环节只能开两次发票,减少了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。“两票制”在执行之初,在打击药品商业贿赂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值得肯定。
然而,“两票制”在执行中也遇到一些问题,尤其是,药企和中间商也在不断寻找变通手段。比如,倘若药企将“带金销售”所需资金也算作成本,进而将药品出厂价定得很高,就能绕过“两票制”的监管,从而给医药贿赂筹到资金。如此,“一药双价”就架空了“两票制”,并代替层层加价等老做法,成为药品“带金销售”的新形式。一声凶戾的禽鸣自高天传来,穿金裂石,竟源自那片乌云,细看它居然是一只庞大到不可思议的巨鸟,遮天蔽月,长也不知多少里。
让人担心的是,目前在一些地方,“一药双价”“带金销售”等违法违规行为还出现了黑色产业链。比如,社会上出现了专门为“一药双价”提供服务的“空壳公司”,通过虚开发票,帮助配送企业获得贿赂资金。
从监管角度看,层层加价难免会留下交易痕迹,但药企让药品出厂价包含“腐败成本”,却难以发现其中的猫腻。如近年来,一些药企以人工成本和原料药价格上涨等名义大幅上调药品出厂价,就很难被定性为不合理涨价。
医药行业的专业性很强,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复杂、产业链长且交易环节多,这些因素既给“一药双价”“带金销售”以可乘之机,也给监管带来了更大的难度。
但是,打击“一药双价”等乱象也并非没有好办法,比如针对原料药大幅涨价等现象,近年来相关部门没少开出巨额罚单。2023年,在市场垄断案件当中,尤以医药领域案件最为突出,罚单总额接近18亿元,约占全年罚没金额的83%。山中多史前生物出没,时有遮蔽天空之巨翼横过,在地上投下大片的阴影,亦有荒兽立于峰上,吞月而啸,更少不了各种毒虫伏行,异常可怖。
从中可以解读出,一方面,以市场垄断来抬高药品出厂价的现象已不少见;另一方面,也体现出相关部门治理这种乱象的决心与能力。
“两票制”曾经发挥的作用不应被否定,但社会在变化,药品“带金销售”的手段也在不断演化。无论通过“一药双价”等新方式来筹集商业贿赂资金,还是通过召开学术会议或组织考察等新方式实施“带金销售”,都说明医药商业贿赂也在不断翻花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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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 / 罗志华(医务工作者)
编辑 / 迟道华
校对 / 张彦君